
学院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为依据,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办学原则,充分发挥高校教师资源优势,聘请退休教授、副教授参与学校建设。
学院先后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经济学院、三峡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荆楚理工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商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等公办高校合作办学。
办学上坚持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相衔接、脱产学习与函授施教并举、本部办学与校外站点共存,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