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认清七种非法“校园贷”典型,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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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admin 2019-05-31 00:00:00 1306

近年来,“校园贷”突然出现在大学校园中各种显眼的位置,标榜着“五分钟放款”“月息不到1%”“仅需学生证和身份证”等许多小广告,而这看似简单易行的方式却是非法校园贷的“满纸荒唐言”。天上不会掉馅饼,需用火眼金睛全方面辨别非法“校园贷”,认清它的真面目。

什么是合规“校园贷”?

2017年,银监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家机构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通知》中还表示,针对市场中存在的学生贷款需求,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

非法“校园贷”的七种典型

1.“不良贷 ”

主要指那些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给学生带来恶意贷款的平台。

    典型案例:2016年11月,福建漳州大二学生因参与不良校园网贷欠下百万债务跑路。

安全提示:要坚决抵制使用“不良校园贷”,不轻易使用校园贷,对于一些临时性资金需求应向家人或学院进行求助。

2.“高利贷 ”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灰色地带。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2017年3月,福建某大学生通过校园贷小广告借款800元,不料在利滚利的情况下背负的债务近20万元!

安全提示:了解高利贷的评判标准,注意详细了解利率、还款期限、逾期后果等信息,全面评估并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坚决抵制高息贷或高利贷平台,误入陷阱时要及时报警。

3.“多头贷 ”

主要指因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

    典型案例:2016年3月,河南某大学生在诺诺镑客、名校贷等10多个校园金融平台贷款近60万元后因过度借贷导致跳楼身亡。

安全提示:要高度警惕因“多头贷”极易产生的巨额还款压力问题,大学生在加强抵制“不良校园贷”的同时,尽量从多个相对正规的贷款平台进行借款。

4.“传销贷 ”

主要指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

    典型案例:2017年2月,吉林破获涉150余大学生传销式敛财类校园贷诈骗案,主人公小郑以兼职代理身份发展下线并进行逐级提成。

安全提示:了解传销诈骗的三个判断标准,也要对各类以“校园贷款”名义进行的有关兼职代理保持警惕,谨防落入传销组织。

5.“刷单贷 ”

主要指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典型案例:2016年上半年,南京陈同学受诱惑驱使从事“刷单”购手机,不料在成功分期购买手机后,实际使用方拒不分期付款并消失。

安全提示:要高度警惕典型“贷款购物”刷单兼职骗局,求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信誉高的单位,谨防“好心人”主动介绍工作行为。

6.“裸条贷 ”

主要指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

    典型案例:2017年4月11日,福建厦门大二学生因卷入“裸条”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骚扰,选择烧炭自杀。

安全提示:一旦陷入裸条陷阱,要主动报告自己的借贷信息,并及时进行报警。

7.“培训贷 ”

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培训贷”实为“校园贷”的新变种,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典型案例:2017年4月,广州某教育机构通过 “培训课程费”为由诱骗大学生参加“即分期”贷款,致使270名学生惨遭诓骗。

安全提示: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和金钱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涉及校园贷款的项目时三思,并及时向学院或家人进行求助。

如何防范非法“校园贷”?

认清非法“校园贷”的真面目后,如何防范?

应该做到“三不要”:

1.不要沾惹“不良校园贷”;

2.不要“非理性”消费;

3.不要“采取极端解决办法”。

还应该做到“三要”:

1.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作为大学生,要树立良好正确的消费观,避免盲目消费,避免攀比从众心理。建议大家都要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

2.要到正规部门贷款,避免用借贷工具

大学生容易因为缺乏辨别能力,从而陷入贷款的死循环中,所以大家要尽量避免使用借贷工具。不要参与网络贷款,就算真的需要贷款也要去正规部门。

3.要向老师和家长求助

有问题和困难应向家长和老师求助,及时沟通,不要给予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更不要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走上歧途,酿成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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